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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苏宿先进制造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管理机构遴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19 阅读次数:694次】

  为精准赋能宿迁市苏宿工业园区技术革新和产业升级,进一步发展先进制造产业,不断完善“615”产业体系,着力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宿迁市融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设立宿迁苏宿先进制造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基金”)。现公开遴选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统一遴选工作规则、遴选标准、评分标准来进行衡量审查,保证所有同等条件下的应征管理机构机会平等。

  (二)依法依规原则。遴选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要求以及有关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工作。

  (三)遵循市场规律原则。遵循市场规律,拓宽选择渠道,选择与基金投资方向相匹配、管理资质优、管理能力强、投资经验丰富的优质基金管理机构开展合作。

  二、基金设立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基金募集、设立、投资运作应当符合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要求;

  2.基金按规定在中基协进行产品备案,依法依规运作;

  3.基金直接投资于符合投资方向等相关要求的标的;

  4.基金应当注册在苏宿工业园区内;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基金规模

  基金规模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或关联方)对基金的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基金认缴总额的60%,管理机构募集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基金认缴总额的40%。

  (三)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为8年,其中投资期5年,退出期3年。根据需要,可以延长存续期限2次,每次不超过1年。

  (四)管理费

  1.投资期:不超过基金实缴规模的1.5%/年;

  2.退出期:不超过未退出项目初始投资成本的1.5%/年;

  3.延长期、清算期:不超过未退出项目初始投资成本的1.5%/年;

  (五)门槛收益与业绩报酬

  门槛收益率不低于年化5%,管理机构业绩报酬不超过超额收益的20%。

  (六)负面清单

  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2.投资二级市场股票(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除外)、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

  4.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存款,或者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5.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等方式违规募集资金;

  7.“名股实债”、“名基实储”;

  8.投向国家禁止、限制投资或者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项目;

  9.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其他业务。

  三、管理机构和管理团队申报要求

  (一)管理机构要求

  遴选管理机构相关标准不得低于以下条件:

  1.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

  2.在中国大陆注册,实缴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与所管理基金规模相匹配;

  3.具备良好的募资能力。机构在管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亿元。

  4.具有专业稳定的团队。机构全职工作人员中至少有5名专门从事投资业务,其中至少1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

  5.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体系。有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投资决策机制、风险控制机制、财务管理机制等;

  6.管理机构及核心管理团队成员无被金融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等处罚的不良记录,无严重失信记录。

  经遴选程序确定为管理机构后,管理机构不得随意变更股权和核心管理团队、管理人员。若确需进行任何调整,应自调整决定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合伙人书面报备。若有重大不利调整,基金合伙人有权利重新遴选或变更管理机构。

  (二)管理团队要求

  1.配备专职管理团队不低于3人,成员应具备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具备相关领域的投资经验,在申报机构工作不少于1年;

  2.配备的专职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委派至基金的负责人及投委会成员)应全部具有1年以上股权投资管理经验,且至少1人在申报机构拥有基金产品“募、投、管、退”全流程的管理经验。

  3.核心成员的历史业绩确保真实可核查,核心成员应在相关基金曾担任关键人士或投决会成员或委派代表,或在申报机构及相关基金的管理人中担任负责投资业务的管理人员。

  四、遴选程序

  基金管理机构由公司公开遴选。

  遴选程序包括:

  (一)发布公告。通过公司官方媒体公开发布遴选公告;

  (二)材料审查。对申报材料完整性、内容全面性、方案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核,排除不符合基本要求的申报方案,确定初选机构名单;

  (三)尽职调查。组织开展尽职调查,对基金管理人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四)决策流程。公司履行决策流程后确定遴选结果;

  (五)结果公示。遴选结果向社会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申报方式

  (一)请按照本公告要求开展基金管理机构申报工作,并按照附件要求准备详细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统一汇编成册。

  (三)申报材料汇编一式叁份,报送至宿迁市宿城区紫金山路12号苏宿工业坊A04一楼。申报材料汇编用印后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邮箱maoqihui@ssipac.suqian.gov.cn。

  (四)申报材料提交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3日18:00止。

  联系人:冒先生

  联系电话:18762122088

附件:宿迁苏宿先进制造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管理机构申报材料说明
bd30c5ba32a9f7e608f7abaa54924ec9.docx (177.24 KB)

 

  宿迁市融信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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