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被共青团市委、市综治办联合授予 “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自2013年开展创建活动以来,大队充分发挥与青少年联系密切的优势,认真履行职责,拓展服务范围,创新工作方式,建立健全青少年维权工作的长效机制。一是积极面向用人单位和青年职工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水平,增强青年职工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二是认真贯彻执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严格杜绝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三是全面监督用人单位执行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不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四是严格督促用人单位为青年职工和未成年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对不进行社会保险申报和缴费的企业,依法给予严肃处理;五是严厉处理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等侵害进城务工青年合法权利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进城务工青年的合法权益;
今后,园区劳动监察大队在做好日常监管的同时,还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营造有利于青少年职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供稿、摄像:程晓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