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上午,园区财政局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各局办、事业单位综合处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2号),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正式启动。根据上级要求,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行政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清查范围,清查完毕后,须于7月初前将清查结果汇总上报宿迁市财政局。会上,园区财政局详细解读了上级政策,全面介绍了园区方案,就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事项进行了具体工作布置。
随后,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等最新的经费支出规定,对工作中出现的财经纪律方面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会议还对2016年7月1日薪启用的财政资金支付申请单的填写、签字等流程进行说明,确保资金支付申请合法合规合理。
(撰稿:魏永红)